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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醫療器械基因擴增儀產品注冊時不良事件的報告與處理流程編寫
          發布時間: 2024-07-11 13:52 更新時間: 2025-01-06 09:00

          在編寫醫療器械基因擴增儀產品注冊時的不良事件報告與處理流程時,需要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確保流程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一個基于通用原則和具體實踐編寫的示例流程:

          一、概述

          醫療器械基因擴增儀在注冊過程中及上市后,需建立有效的不良事件監測、報告、處理與再評價流程,以保障患者、使用者及公眾的安全。本流程旨在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報告原則、處理措施及再評價要求。

          二、法律依據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與報告管理辦法》

        •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與調查處理規范》

        • 三、不良事件定義

          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指獲準注冊或已備案、質量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各種有害事件。

          四、責任部門與職責
          1. 體系法規部門:負責不良事件監測程序的編制、修訂和宣貫。

          2. 不良事件監測小組:由企業負責人領導,負責不良事件的監測、報告、分析、處理及再評價工作。

          3. 質量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產品上市后風險的分析、再評價,并負責不良事件報告的具體工作。

          4. 市場部、銷售部、售后服務部:負責日常產品的不良事件收集記錄,并向質量管理部反饋。

          五、不良事件報告流程
          1. 收集與記錄:

          2. 市場部、銷售部、售后服務部等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客戶反饋的疑似不良事件信息,記錄在《投訴和不良事件登記表》上。

          3. 收到不良事件或疑似不良事件信息后,立即向質量管理部報告。

          4. 初步判定與報告:

          5. 質量管理部根據收集到的信息,初步判定不良事件的性質。

          6. 若初步判定為一般不良事件,由相關部門配合在一個月內完成調查、核實及相關處理工作。

          7. 若初步判定為嚴重不良事件,立即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并按規定時限向國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信息系統報告。

          8. 報告時限:

          9. 導致死亡的事件于發現或知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告。

          10. 導致嚴重傷害、可能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的事件于發現或知悉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告。

          11. 突發、群發的嚴重傷害或死亡不良事件,應在24小時內向省、國家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告知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技術機構。

          12. 后續處理:

          13. 質量管理部負責在首 次報告后的20個工作日內,填寫并提交補充報告。

          14. 出現新的情況或采取進一步措施時,及時向相關機構提交補充信息。

          六、不良事件處理
          1. 緊急措施:

          2. 發現不良事件后,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銷售,封存庫存產品,并通知經銷商和用戶暫停使用。

          3. 若不良事件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健康,應立即組織搶救。

          4. 調查分析:

          5. 成立專項小組,對不良事件進行深入的調查和分析,確定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影響范圍。

          6. 編制不良事件調查分析報告,包括事件陳述、原因分析、風險分析、處理建議及預防糾正措施等。

          7. 風險控制:

          8. 根據調查結果,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布忠告性通知、實施召回等。

          9. 對上市醫療器械的安全性進行持續研究,按要求撰寫定期風險評價報告。

          七、再評價
          1. 啟動條件:

          2. 當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科學研究有新發現或國家監管部門要求時,啟動再評價程序。

          3. 再評價實施:

          4. 制定再評價方案,明確評價內容、方法、時間表和人員分工。

          5. 根據產品上市后獲知和掌握的信息,對原注冊資料中的相關內容進行重新評價。

          6. 提交再評價方案和再評價結果報告給相關部門。

          八、記錄與存檔
        • 建立并保存所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記錄,包括《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補充報告表》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年度匯總報告表》等。

        • 記錄應保存至醫療器械標明的使用期后2年,但不少于5年。

        • 九、總結與改進
        • 定期對不良事件報告與處理流程進行回顧與總結,評估其有效性和改進空間。

        • 根據評估結果,不斷優化流程,提高不良事件監測與處理的效率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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