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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醫療器械認證機構對紅外光疚治療儀產品的技術評估標準
          發布時間: 2024-06-11 10:39 更新時間: 2025-01-10 09:00

          泰國醫療器械認證機構,即泰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Thai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TFDA),對紅外光疚治療儀產品(可能指的是紅外光治療儀)的技術評估標準,雖然具體的標準可能會根據產品的類別、風險級別和新法規要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性和有效性:

          2. 紅外光治療儀的安全性必須放在首位,需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且應通過認證機構的檢驗認證。

          3. 產品應具備明確的治療效果,且需有專 業醫學研究數據支持其有效性。

          4. 產品性能:

          5. 紅外光譜范圍:設備產生的能量應主要分布在特定的波長范圍內,如0.7μm~1.6μm。

          6. 輸出功率:設備的輸出功率應具有多檔可調性,如0.2W至2.35W,并設定相應的允差范圍。

          7. 工作面表面溫度:治療儀在正常工作時,各關鍵部位(如治療頭前端、光導末端、設備外殼)的表面溫度應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以確保安全性。

          8. 照射模式:設備應能選擇間斷模式、連續模式或節律模式進行訓練。

          9. 治療時間:治療時間應在一定范圍內可調,并具有相應的累計時間和清零功能。

          10. 設計和制造工藝:

          11. 設備外形應端正,表面應光亮、整潔,無明顯劃痕、裂紋等缺陷。

          12. 調節結構應定位可靠,緊固件應安裝牢固,無松動。

          13. 光源和導管材料應符合要求,如使用鹵素光源和光纖導管。

          14. 產品應具備良好的穩定性和可靠性,確保在長期使用過程中能夠保持穩定的治療效果。

          15. 其他要求:

          16. 產品應具有明確的使用說明和警示標簽。

          17. 制造商應提供產品的相關認證文件和測試報告。

          18. 產品應符合環保和節能要求。

          請注意,以上內容僅基于一般性的描述和參考文章中的信息整理得出,并非TFDA對紅外光疚治療儀產品的具體技術評估標準。為了獲得準確和新的信息,建議直接聯系TFDA或咨詢的醫療器械注冊咨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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